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以及省政府文件要求,现公布新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内容基本涵盖新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果园路,邮编:527400,电话:0766-2913558)。
一、概述
2018年,本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以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药品社会共治的推动作用,稳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公信力。
(一)筑牢信息公开基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本局结合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际,扎实开展食品药品信息公开工作,指定领导分管、机构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形成了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做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与手段。除政府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以外,本局还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等媒体,“3.15国际消费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开放日活动、保健食品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农村宣传讲座”等系列宣传活动,不失时机地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让广大群众参与到食品药品监管中来。
(三)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对食品药品抽检信息、行政处罚、质量信息及监管动态等进行全面公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食品安全工作重心、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发布出去,保证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方便群众掌握、了解食药监管工作。
(四)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注重听取民意,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不断完善公众有序参与机制。2018年,本局共接受上级交办及群众举报投诉85宗,网站咨询投诉信件5宗,全部落实并答复投诉人,群众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本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新兴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2018年,通过门户网站工作动态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205条,重点领域信息更新254条,审批公告34条,财务信息4条,食品药品知识4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本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本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本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为公众服务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信息的需求仍存在差距,在网上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全面性等方面有待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好如下几点:
(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立足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公开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完善工作机制,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上网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
(三)围绕重点领域,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注重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动态、政策法规、许可公告、行政处罚、抽检信息等信息公示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或舆情,对各类咨询进行全面回复。
新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