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24〕457 号)和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监管要求,结合县发改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我县 2024 年上半年招投标的检查工作,更好的起到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的监管,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招投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现就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开展情况
2024 年上半年完成公开招标的项目有新兴县共成水库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新兴县东利水闸重建工程、新兴县白土水闸重建工程。我局随机抽查了这三宗项目的施工标,主要对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关键环节、合同进行检查,同时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16 号令)和违反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管理的规定,招投标活动主体的履约情况。
二、发现问题及纠正情况
我局对上述三宗工程开展了施工招投标的检查工作,在检查中暂发现东利水闸、白土水闸重建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规定“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相关部门核发的培训合格证书”,该投标条件设置欠妥,培训合格证书是参加学习培训的证明,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强制资格认证。共成水库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规定“1、获得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奖项的,每项得 0.1 分;获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奖项的,每项得 0.5 分,”该投标条件设置欠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的内容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 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继续按照省、市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工作,按照每年开展招投标频次不低于2次的要求,下半年继续开展检查,切实履行行业监管的职责,营造我县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
2024年上半年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