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2宗水土保持类行政许可)
水保行政公示内容(新兴县车岗镇天然气接收门站及其配套管线工程、新兴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5-01-09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4453210071773512/2025-0000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云浮市新兴县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9 |
名称: | 水保行政公示内容(新兴县车岗镇天然气接收门站及其配套管线工程、新兴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 |
主题词: |
新兴县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2宗水土保持类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类别 |
许可内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代表姓名 |
许可决定期 |
许可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
新水许可决〔2024〕68号 |
新兴县车岗镇天然气接收门站及其配套管线工程 |
普通 |
经审查,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7公顷。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180.20元。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等有关规定,同意该项目免征省级收入以下部分水土保持补偿费共3762.18元,核定征收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418.02元。 |
新兴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91445300553650054R |
宁淮 |
2024/12/27 |
新兴县水务局 |
有效 |
445321 |
2024/12/27 |
|
新水许可决〔2025〕1号 |
新兴县水务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新兴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
经审查,我局作出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如下: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49公顷。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五、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该项目兴建医院符合免征条件,请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在5天内向我局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免缴手续。 |
新兴县第三人民医院 |
12445321MB2D939353 |
傅瑞聪 |
2025/1/3 |
新兴县水务局 |
有效 |
445321 |
2025/1/3 |
主办单位:云浮市新兴县水务局 联系方式:0766-2978330
粤公网安备445321024453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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