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

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工信部门政务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编制《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设置情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机构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与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名义发布或者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工作动态、重点工作,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此外,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通过公开栏、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2.在本机关大楼一楼设有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收取。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新兴县文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新兴县新洲大道南路23号

    邮政编码:527400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66-2976377    传  真:0766-2977662

    电子信箱:yfxxjmj@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2976377,传真:2977662,电子邮箱:yfxxjmj@163.com,办公地址:新兴县新洲大道南路23号,邮政编码:5274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00-11:3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