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新兴县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新兴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新兴县新州大道南35号,邮编:527400,电话:0766-2978622)。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在云浮市地税局,新兴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优化公开载体,力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公开内容不断深化
一是大力宣传“营改增”有关工作部署与政策调整等事项,及时告知公众“营改增”进度等,把涉及“营改增”的业户依法按时转至国税部门,做到征管与服务紧密衔接。二是大力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包括停征堤围防护费和价格调节基金减负政策、部分社保险种费率降低、免征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及水利建设基金等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切实做好我县降成本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费用负担,释放改革红利,助力企业发展。三是做好日常工作动态的宣传,及时把我局征管与服务的有关做法、成效、便民渠道等对外公布,增强社会公众对地税工作的了解。
(二)公开形式不断丰富
一是利用税收宣传深化主动公开。加强与电视台、报社等传统媒体的协作,合办有关税收宣传专栏,刊发税收政策解读、税收动态,让纳税人了解最新的办税事项;制作税收公益广告、拍摄国地税合作宣传片,不定期在电视台播放,扩大税收工作的知晓面。二是深入开展便民服务行动。联合实现国地税业务“一窗办”,设国地税业务通办窗口19个,实行“一窗一人一机”的办税模式,实现了国地税业务“一窗办”,减少了纳税人办税时间;创建“标杆”办税服务厅,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按照有关评比标准,对全县范围内的办税服务厅软硬件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办税环境和提升纳税服务质效。2016年,新城办税服务厅获得了云浮地税系统“标杆”办税服务厅的荣誉称号;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全省通办”工作,方便群众不受行政地域与管理机关的限制,根据实际就近选择办税厅办理税费业务。三是组织开展税法宣传辅导活动。以实现“政策共享、课件共享、经验共享”为原则,与县国税局联合举办了9期纳税人培训班,培训纳税人1200多人次;在办税厅摆放各类税费业务宣传单张,方便群众免费取阅,同时,利用办税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涉税事项、政策公告、温馨提示等,做到多渠道公开涉税事项。
(三)公开载体不断优化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按要求把相关工作动态、欠税公告等内容放上网站,同时,针对网上的群众来信咨询,及时做好回复工作。二是强化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切实加强对纳税服务热线接线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对群众咨询问题的分析与梳理,形成热点问题清单,既加强接线员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又便于做好群众的答疑释惑工作,提高问题回复的效率与准确率。2016年接到群众来电咨询800多人次。三是升级QQ群宣传功能。利用税企Q群,加大对涉税事项、涉税表格及相关公告的宣传,尤其通过在线功能,实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并做好相关表格的发放与回收工作,减少纳税人来回奔波税局的次数。四是搭建微信平台。20116年,搭建了“新兴地税”微信平台,累计发布有关税费政策、涉税须知等资讯100多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累计在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信息近200条,其中减税降费规范性文件1份;利用新闻媒体、新媒体发布并解读减税降费政策60条次;张贴办税厅相关公告、海报20份;发布短信提醒1000多条;微信平台发布相关资讯100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为0宗,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税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提要有待丰富,公开载体有待完善,督促检查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找准薄弱点,继续加大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探索,着力运用好“互联网+”,争取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好,让群众通过这个窗口了解更多的税费资讯。
新兴县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