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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新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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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云浮市新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16
名称: 关于做好二〇二四年下半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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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〇二四年下半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6  浏览次数:-

各村(居)委会、圩镇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下半年征兵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赋予我镇的下半年征兵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征兵工作机构

  为确保2024年下半年征兵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调整新兴县太平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的组成人员。

  (一)新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  维

  副组长:陈文辉 

  成  员:符国洪  林志军  霍铭锋  伍锦新  

  黎健文  梁秋婷  练华星  练伟东  钟丽娟

  梁东岳  苏贵才  梁广灿  曾国锋  陈超武  

  陈元标  梁学理 

  (二)征兵办公室

  主  任:陈文辉 

  副主任:梁立球

  成  员:黄达锋  区伟键  冯丽雅  黎晓婕  周家亦

  梁楚峣  刘伟健  黄炳森  苏鸿旺  梁  曦

  朱汉军  欧宛铭  李希贤  

  二、征集任务

  各村(居)委会的征兵工作任务如下:

  (一)送镇初检指导性任务分配如下:(不作考核指标)

  社圩10人、中黄8人、江上5人、马山8人、石岗4人、上沙5人、下沙6人、下修4人、王香地4人、悦塘4人、罗陈8人、禤村6人、湴塘2人、河村8人、白马6人、凤山6人、大郎6人、水浪6人、西水4人(共110人),圩镇各单位人员和待业青年符合条件的都要参加体检。

  各村(社区)送镇初检青年中,社圩、中黄、马山、罗陈、河村等5个村(社区)分别应包含大学毕业生4人以上;其他各村(社区)分别应包含大学毕业生2人以上。

  (二)送县体检任务分配如下:(列入考核指标)

  社圩6人、中黄4人、江上2人、马山4人、石岗2人、上沙2人、下沙3人、下修2人、王香地2人、悦塘2人、罗陈4人、禤村3人、湴塘1人、河村4人、白马4人、凤山3人、大郎2人、水浪3人、西水2人(共55人),圩镇各单位人员和待业青年符合条件的都要参加。

  (三)以上两项任务的人员身高、体重都要符合条件,有中职以上毕业证书、政治素质好。

  三、征集对象

  男青年: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

  女青年: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征集的对象范围和要求:征集对象主体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以大学毕业生为主。征集的女青年,按上级文件执行。

  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应征青年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经村(社区)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并经镇初检初审和县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批定兵、批准入伍。

  四、征兵工作安排

  我镇2024年下半年征兵工作于2024年6月20日开始,2024年9月30日结束,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准备、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6月20日至7月16日)

  主要工作:

  1.做好兵役登记和征兵调查摸底工作;

  2.召开征兵工作会议;

  3.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征兵宣传发动;

  4.抓好报名、目测、初检、初审工作,落实送检对象。

  (二)镇初审、初检阶段(7月17日至7月19日)

  镇初检时间安排:

  7月17日上午(8:00—9:00):社圩、河村、中黄、马山、石岗、上沙、下沙、下修、王香地、江上。

  7月17日上午(9:00—10:00):悦塘、罗陈、禤村、湴塘、白马、凤山、大郎、水浪、西水。

  镇体检地点:新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

  镇初审时间:7月18日、19日

  地点:新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三)县体检阶段(7月20日至8月8日)

  初检时间:

  7月26日:我镇大学毕业生上站进行县初检;

  7月31日:我镇大学在校生、高中、中专生上站进行县初检。

  复检时间:

  8月7日:我镇大学毕业生上站进行县复检;

  8月8日:我镇大学在校生、高中、中专生上站进行县复检。

  具体时间以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地点:待定,具体地点以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四)县政审阶段(8月8日至8月14日),具体时间以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主要工作:

  1.严密组织送检、送审;

  2.做好体检、政审的保障工作。

  (五)复检复审和家访审批定兵阶段(8月14日至8月31日),具体时间以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主要工作:

  1.组织复检复审;

  2.做好应征公民走访调查工作。认真落实“三访”、“四有”。“三访”即:访问当地公安部门、访问打工单位领导、访问知情人。“四有”即:有当地派出所的证明材料、有知情人的证明材料、有本人和家长签名的保证书、有单位或包工头的证明材料;

  3.组织开展役前集训;

  4.县召开定兵会;

  5.做好新兵入伍起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交接运输阶段(9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主要工作:

  1.召开欢送新兵入伍大会;

  2.欢送新兵。

  (七)征兵工作总结和跟踪教育阶段(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主要工作:

  1.认真做好征兵工作总结,及时上报书面总结和有关报表;

  2.各单位与新兵及其家庭保持联系,及时进行思想跟踪教育;

  3.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新兵安心服役。

  五、经费、车辆保障

  (一)征兵经费按需要由镇政府全部解决;

  (二)镇政府车辆粤WE6323为征兵专用车。

  六、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征兵工作的重要性,驻村领导负总责,镇村干部实行包片负责制。

  (二)要广泛深入开展征兵宣传教育。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上门入户、LED屏、大喇叭、派送宣传小册子等方式深入开展征兵宣传,激发广大青年参军报国热情,营造良好的征兵工作氛围。

  (三)要把握各阶段性工作,各民兵连长要及时发出体检通知书,做好目测工作,严格控制送检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初步确定预征对象,对报名应征青年做好登记工作,收集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高校录取通知书)等工作。

  (四)要加大依法征兵力度,落实好《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广东省廉洁征兵若干规定》,并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五)要严把兵员质量关,多征集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六)要正确处理好与接兵部队的关系。

  (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准确及时反映情况(镇征兵办电话:2322458)。



新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