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界定
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至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申请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办理登记,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
2、村(社区)、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材料的初审、复核。
3、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确认。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逐级通知申请人所在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张榜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三、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2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3、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4、《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一式三份)。
5、其他用于认定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待遇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