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设置情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及分工情况。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名义发布或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公告、政策法规等。
(三)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报告。
(四)其他
主要包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报告、人事任免、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招标采购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
●公开形式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主要采取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xinxing.gov.cn/。
此外,还将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公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新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注明“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 申请的,请相应注明“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 xinxing.gov.cn。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新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新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新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新城镇黄塘路12号 邮政编码:527400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66-2881857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