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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新兴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1MB2D08825X/2025-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新兴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02-11
名称: 新兴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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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1  浏览次数:-

  2024年新兴县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锚定省委赋予云浮“争先进位、跨越发展”目标定位,围绕市委“365”及县委“138”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卫生健康系统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新兴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准确领会法治理念精神,努力营造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2024年组织局领导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内容。促使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掌握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完善领导干部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按要求编制了本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建立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组织局机关、卫生健康系统党支部学习《反间谍法》、《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及廉政谈话,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云浮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2024年行动方案》,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化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提高“云浮粤执法”办案使用效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聚焦整治四个方面问题: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加招标投标以及其他经营活动;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等问题。二是对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对标珠三角事项办理时限,我局大部分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仅1天。推行“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了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100%进驻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2024年,我局在办证窗口受理办结各类行政许可1589宗。三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2024年共培训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63人次。加强对赋权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和监督指导,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 810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梳理上报了收回下放到乡镇执法事项20项、行政管理事项2项。

  (三)进一步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12月,全县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5.10张,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52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3.48人,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5.34人,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81个;县域诊疗量4153391人次、基层诊疗量2351187人次,县域内住院率全省排名第七。2024年,县人民医院核定为三级综合医院;县中医院胸痛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并推荐参加国家胸痛中心认证;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防控综合示范区,被确定为国家级慢性病防控综合示范区培育区。稔村中心卫生院、天堂中心卫生院、太平镇卫生院“优质服务基层行”达国家推荐标准。新兴县中医院易地新建项目、新兴县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新兴县人民医院易地新建工程(二期)、新兴县天堂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正在推进中;新兴县簕竹镇卫生院建设项目通过验收,二期建设工程准备启动。县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完成建设并已投入使用。

  (四) 营造社会法治氛围,法治宣传得到落地。我局将普法工作贯穿执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加强法治创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2021-2025年普法规划部署落实。一是印发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各类学法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等纳入年度学法计划,组织专题集体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在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三是深入宣传学习《反间谍法》、《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2024年以来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主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相关普法宣传教育活动32场,共派发相关宣传折页11675份,宣传海报1326份。同时,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所所有在编人员均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完成了年度学法及考试,参加学习和考试人员共计51人,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优秀率100%。通过广泛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掀起了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法治宣传教育热潮,也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通过广泛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掀起了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法治宣传教育热潮,也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云浮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2024年行动方案》,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化“综合查一次”等包容审慎监管举措,提高“粤执法”办案使用效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采取日常工作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双随机抽查推进整体工作的全面开展。一是开展好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组织开展全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职业病危害、住宿场所卫生、医疗美容、抗(抑)菌制剂等专项整治。二是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4年以来我局与县市场监管部门、县公安部门、县消防救援部门、县文广旅体部门、县市场监管部门、县教育部门等对住宿场所(宾馆、旅店),歌舞游艺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场所,旅馆业,消防监督场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共完成抽查任务8项;本年度我局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共147间,其中由国家抽取的随机监督任务有135件,其中包括公共场所87间、生活饮用水4间、放射卫生5间、学校卫生17间、医疗卫生13间、传染病防治6间、餐饮具消毒1间;由市级抽取的随机监督任务包含职业卫生12间。任务完结率100%,案件数2件,罚款金额2500元。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本年度根据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从轻处罚3宗;由我局牵头组织多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其中完成医疗机构的联合检查2间次,完成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1间次,完成疫苗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2间次。配合其他部门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完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检查2间次,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1间次,完成娱乐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11间次。四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查处案件37宗,其中简易程序10宗、普通程序27宗,没收违法所得5161.26元,罚款金额27.8万元。向新兴县人民法院依法提交行政强制申请共2宗。

  (六)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制定《新兴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及专责人员,并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依法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024年度我局公开政务服务目录清单368项;双公示信息1626条,其中行政许可1589条,行政处罚37条。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安排。一是积极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业务知识与学习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法,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干部法治观念。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学习载体,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加大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日常工作,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促使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掌握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 建立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组织局机关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法规,督导系统内各党组织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浓厚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二是推动业务知识与法律知识相结合,强化执法规范透明。坚持把法治教育作为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年度考核的必修课程。对拟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要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的方可执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法律知识业务培训。

   (二)推动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放管服”落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聚焦整治四个方面问题: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加招标投标以及其他经营活动;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等问题。二是对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对标珠三角事项办理时限,推行“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了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100%进驻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加强对赋权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和监督指导,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 810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梳理上报了收回下放到乡镇执法事项。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为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我局按照县司法局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的流程开展了各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权责事项的条块化、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国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双公示系统等系统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和清单维护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相关公示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在重大行政决策前通过门户网站公示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在网站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组织专业领域的专家召开了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会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论证,整理汇总专家意见后形成专家咨询综合报告,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集体讨论、县政府审议前,一律提交法治机构及法律顾问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书面意见。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对于以往发布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实施后评估,目前我局暂没有需要评估的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协助我局依法作出决策、防范法律风险的作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处罚事项等作出前,均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在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审核、信访文件审查等方面,局法律顾问有效保障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进行。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在新兴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

  (四)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好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适时开展回头看。二组织执法证培训考试及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三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相关公示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一是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强化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强化考察监督,严格做到依法文明执法。四是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班子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我局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五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认真配合监察、审计等机关的专门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提案、议案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9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同时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配比,经费得到保障,2024年无发生行政复议事项及诉讼事项。

  (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种内在需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和掌握履职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把遵守法律作为一种自觉要求,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把用好法律作为一种必备素质,坚持学以致用,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本领,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制定本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制度落实年度学法。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落实普法规划,推动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到实处。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队伍力量不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社会经济成份多元化,公共场所、民营医疗机构等迅猛发展,相关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基础薄弱,依法守法认识不到位。而我县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不足,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产生严重影响。二是执法人员能力有待提高。由于监管对象数量庞大,任务繁重,个别行政执法案卷存在书写不规范,未及时归档等现象。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二是加强监督执法人员力量,通过补充空缺编制、持续引入法治人才,培训提升现有人员法治素养等措施,不断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对监督执法人员执法技能、文书使用和书写规范的培训,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案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