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向我局申请撤销备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第十九条规定,我局撤销其备案,现予以公告。自撤销备案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备案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新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2日
索引号: | 11445321MB2D08825X/2025-0004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云浮市新兴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2 |
名称: | 诊所撤销备案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22 | |
主题词: |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备案编号 | 所有制形式 | 经营性质 | 撤销备案时间 |
1 | 新兴新城仁医诊所 | 新兴县新城镇育才南路32号、34号、38号、38号之一 | MADAMEBB844532117D2112 | 私人 | 营利性 | 2025年3月20日 |
2 | 新兴新城筠康诊所 | 新兴县新城镇文泉路9号泰基家园1橦19号商铺 | MA5589R6X44532117D2112 | 私人 | 营利性 | 2025年4月7日 |
新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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