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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1007177685j/2024-00175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9-29
名称: 新城镇:“三个加强”开展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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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三个加强”开展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4-09-2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染发类化妆品市场秩序,集中排查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染发类化妆品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2024年7月至9月,新城镇积极开展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微信图片_20240929112823.jpg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摸清底数建台账。新城镇以业务登记系统中的信息为基础,通过对辖区内的市场主体进行了包括行业类型、年报情况、经营地址等数据分析比对,全面梳理出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经营店等染发类化妆品经营主体,并剔除“僵尸户”“无法联系户”等,建立《染发类化妆品经营企业台账》,有效提高监管精准性。

  二是加强上下联动,靶向发力强监管。为使监管效能实现最大化,新城镇联合县相关职能部门,聚焦经营染发类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美容美发化妆品经营店、美发机构(含养发、护发服务的机构),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存在经营未经注册的染发类化妆品、经营“一号多用”的染发类化妆品、经营标签和功效宣称不符合规定的染发类化妆品等五类违法行为,同时,督促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等监管工作,全方位排查风险隐患。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凝聚氛围促发展。坚持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执法人员与化妆品经营者面对面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并引导各经营者进行自查,使用国家药监局网站或“化妆品监管”APP核查产品信息是否合规。通过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和使用染发类化妆品,推动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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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检查染发类化妆品经营主体72家次,督促限期整改51家次,立案3宗。下一步,新城镇将持续加大染发类化妆品的监管力度,对检查发现问题的经营者实行定期“回头看”和“重点看”,压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