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医保函〔2025〕4号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医保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市医保局云城分局、云安分局,市社保局云城分局、云安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11号)转发给你们,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到2030年1月31日止。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11号)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9日
(联系人:叶政,联系电话:8869806)
粤医保规【2024】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