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气预报,预计未来数天我市晴朗干燥天气持续,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高。时值春耕备耕季节,农事用火、林事用火频繁,加上清明前后民俗祭祀、进山踏青、旅游休闲活动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
目前,全市已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罗定、郁南已升级为森林火险红色预警,预警未来数天,我市大部分地区森林火险将达到高度危险程度,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林+火”=“焚”
森林防火没有旁观者
学习森林防火知识
守护共同绿色家园 ↓↓↓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打早是指及时扑火,打小是指扑打刚发生的火,打了是指扑火的彻底性,既要扑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消灭一切余火。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打早是灭火的前提,打小是灭火的关键,打了是灭火的核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条例》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稿件来源: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森林火灾法律法规常识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