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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新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1MB2D10263P/2024-00175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新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7-31
名称: 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支持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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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支持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31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新兴县支持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        

  


新兴县支持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实施《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推动我县绿色建筑加快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按照《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云浮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绿色建筑高标准建设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面积持续增加。全县建筑健康性能显著增强,装配式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材应用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奖励政策。对区域内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及引领示范效应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装配式建筑创新示范项目等绿色建筑进行奖励。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当根据奖励计划编制下一年度工作经费支出预算,县财政局做好资金整体调度和指标下达。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政策扶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认真执行本方案,并编制本辖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资金实施办法,细化奖励措施,落实支持政策,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做好宣传引导。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面向行业管理技术人员,重点围绕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重点工作的政策、技术、标准以及成效,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三)强化责任问责。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资金支持管理中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厦行职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