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及2024年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推进我县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质量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浩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谢伟雄、梁超强、凌水文、李品一
二、时间安排
2024年8月5日至12月15日。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施工现场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检查工程施工现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照审查后的图纸进行施工,施工、验收是否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根据工程进度落实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等。
(二)建筑节能材料、材料构配件的使用情况。检查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等是否按要求进行进场验收,是否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使用,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违规行为。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具体有关事务性工作由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负责。
(一)项目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8月5日至8月31日)。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对照《2024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情况专项检查表》(附件1)的要求,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情况进行自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自行整改,并梳理资料台账,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并于9月2日前将《2024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情况专项检查表》(附件1)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质量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
(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检查阶段(2024年9月1日至9月15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股和县质安监站对负责监管的项目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抽查检查阶段(2024年9月16日至12月15日)。市质监站对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2024年云浮市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质量情况专项检查表.wps
附件2:2024年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质量自查情况汇总表.wps
新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