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已在门户网站完成对广东省新兴县太平镇上罗村松坳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
现将广东省新兴县太平镇上罗村松坳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结果作为矿业权人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依据。公告结果从即日起一年内有效。
附件1: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太平镇上罗村松坳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结果.docx
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