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县委“138”具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进绿美新兴生态建设和林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能力。我局对林业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坚持把加强林业法治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党组会议在专题研究林业法治政府建设时与绿美新兴生态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治林业在推进绿美新兴生态建设方面的保障作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4年上半年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中,我局主要负责人以“学习贯彻实施《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为绿美新兴生态建设保驾护航”为题领学了《条例》。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及时印发《新兴县林业局2024年学法普法工作要点》,开展林业法治工作培训,组织林业系统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普法知识内容。四是积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在参考人数、参考率、及格率及优秀率方面均达到100%。
(二)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1. 根据省市林业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林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2. 认真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代县政府起草了《新兴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依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研究集体审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3.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法律论证水平。认真贯彻《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林业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公平竞争审查、经济活动以及建设项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质效。
1.加大涉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以及自然保护地等重点领域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以“2024年清风行动”“打击毁林毁草”等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国家森林督查,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向纵深发展,实现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常态化、规范化。2024年,共查处林业案件50宗(其中林业行政案件45宗,移送森林公案5宗),其中,滥伐林木案31宗(移送森林公安4宗),林地案件16宗(移送森林公安1宗),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案件3宗;查处率达100%。强化行政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制订《新兴县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本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积极组织开展林地征占用、木材经营加工、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满完成了部门年度抽查计划任务(完成率114.29%)。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推广应用省行政执法“两平台”。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广东省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判,依法妥善处置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省、市、县有关信访维稳工作的要求,依法做好涉林的信访事项的受理答复工作。对非涉林的信访事项,及时做好解释、引导、告知和转送,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涉林信访投诉请求,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法得到有效解决。2024年,我局共接到县信访局转来涉林信访件共5宗,受理5宗,办结3宗,其余2宗正在办理中。
(五)自觉接受监督。依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以及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2024年我局共办理县政协提案 2宗(协办),人大代表建议 7宗(其中协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宗,主办县人大代表建设2宗,协办县人大代表建议3宗)。针对县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林业存在的制度不够完善、监督指导力度不够的问题提出的4宗检察建议均及时抓好了整改落实及回复。持续做好林业行政许可和林业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增强林业部门的公信力。
(六)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2024年我局行政诉讼1宗(二审维持原裁定,已生效。胜诉)。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提升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治素养。
(七)强化林业普法宣传,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结合年度法治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局机关宣传队和基层护林队伍,深入基层和重点林区,结合“植树节”“鸟节”“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积极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根据县普法办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弘扬宪法精神,深入车岗镇云卓面村委会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三是作为评议对象,顺利完成2024年新兴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并在评议活动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四是以斗六山生态公益林示范区为基础,推进新兴县斗六山生态建设综合示范点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新兴林业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八)为打造“一城山水满地绿”的绿美新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1.“六大行动”得到有效提升。2024年,全县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65009亩,完成率115.5%,建设森林乡村2个,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完成3200亩林分优化提升,8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已通过国家林草局审核并完成公示,总体规划编制已通过专家评审,完成抢救复壮古树8株及江罗高速、三茂铁路、国、省道旁等两侧可视范围森林质量提升2782亩。组织动员开展各种形式植树活动2000多场次,建成“人才林”“人大林”“巾帼林”“青年林”“同心林”等主题林360多片,种植各类苗木35.1万株,掀起了新一轮全民爱绿植绿护绿热潮。
2.规划建设得到保障。规划建设新兴县斗六山生态建设综合示范点面积10000亩,3000亩锥树混交林得到重点保护。
3.依法防治有效实施。完成化学防治松褐天牛9217亩;完成了薇甘菊防治任务2500亩、红火蚁防治任务100亩。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林业方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意识法治工作能力不强。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重业务轻理论学习,法治意识法治工作能力不高,对推进全县法治林业建设与上级部门要求仍有差距。
(二)执法队伍薄弱,力量不足,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待进一步提高。林业部门在县级机构改革的合并与分立过程中,编制人员数量少且缺乏相对专业人员,林业执法力量不足,且乡镇未能有效承接涉林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任务与压力较重,执法的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
(三)林业法治水平有待提高。在推进绿美新兴生态建设、林业高质量发展和建立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方面,法治服务保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四)林业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覆盖面小,宣传效果有待提升。特别是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违反火源管理野外用火的行为时有发生,影响绿美生态建设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法治林业的保障作用,推进绿美新兴生态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一)加强学习,提升综合能力水平。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生活关系,主动多抽时间和精力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以及林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继续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林业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绿美新兴生态建设的能力。
(二)加强林业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增强林业行政执法能力,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建设绿美新兴提供坚强保障。
(三)加大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非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滥伐林木和违法使用林地等巡查和监督检查。结合国家省市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结合“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四)加强林业法治宣传。继续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基层、重点林区,做好面对面零距离普法、以案说法,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和知晓度。加强林业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继续抓好新兴县斗六山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并以此为突破口,认真开展好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推动新兴法治林业、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县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和林业现代化,加快打造“融湾先行示范县”、奋进“全国百强县”贡献林业力量。
新兴县林业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