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兴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新兴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广湛高铁新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云浮新兴水源山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现将方案公示如下:
公示事项:新兴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广湛高铁新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云浮新兴水源山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7日,共15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新兴县自然资源局网站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上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新兴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联系方式:孙先生0766-2979721
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