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兴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新兴县新城镇振兴三路县科创中心二栋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66-2890939
登记机构:新兴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8日
| 索引号: | 11445321MB2D08841K/2026-0045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云浮市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18 |
| 名称: | 关于新城镇仓夏高第西二队236号等三处不动产的继承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5-18 | |
| 主题词: |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兴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新兴县新城镇振兴三路县科创中心二栋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66-2890939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冯文芳 | 集体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证 | 新城镇仓夏高第西二队 236号 | 新府集用(2000)字第001934号/粤房字第1060622号 | 冯水长 |
2 | 冯文芳 | 集体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证 | 新城镇仓夏高第西二队 235号 | 新府集用(2000)字第001942号/粤房字第1060623号 | 冯水长 |
3 | 冯文芳 | 集体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证 | 新城镇仓夏高第西二队 290号 | 新府集用(2000)字第002643号/粤房字第1060624号 | 冯水长 |
登记机构:新兴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8日
主办单位:云浮市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6-2976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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