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 移动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门户网站 > 安全生产

毒气泄漏了!呼吸器没气这怎么行?

发布时间:2024-07-13 15:2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字号:

危化企业一旦发生事故

能否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是决定事故损失大小的重要因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确保应急救援器材随时处于备战状态

是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必要内容之一

这里梳理了危化企业应急救援器材管理

中常见的安全隐患

供大家自查

▼▼▼

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方面的隐患

隐患

危险化学品企业有毒、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未配备化学防护服;易燃易爆场所配备非防爆型的手电筒和对讲机。

涉及标准条款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物资配备要求》(GB 30077-2013)第6条:在危险化学品单位作业场所,应急救援物资应存放在应急救援器材专用柜或指定地点。作业场所应急物资配备应符合表1的要求。

图片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管理方面的隐患

隐患①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压力为20MPa,欠压。

涉及标准条款

《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AQ/T 6110-2012)第5.5.4条:气体充装后应静止一段时间,待冷却至室温时,气瓶内部压力不应低于额定压力的90%。附录C 空气呼吸器定期技术检测试验方法第C.5.2条:气源装置内空气压力应为28MPa-30MPa。

图片

隐患②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报警器损坏。

涉及标准条款

《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 规范》(AQ/T 6110-2012)5.2.1条:使用者在佩戴前检查警报器,观察压力表值在5MPa-6MPa时警报器鸣响。

图片

隐患③

空气呼吸器气瓶与通气软管断开。

涉及标准条款

《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AQ/T 6110-2012)第5.3.2条:日常检查的主要内容:试验供气阀自动正压装置可保证空气呼吸器面罩内正压供气。

图片

隐患④

企业员工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不熟练,用时近3分钟。

涉及标准条款

《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 规范》(AQ/T 6110-2012 )第3.8条:使用人员应进行以下技能培训,经本单位实际考核合格。第a)项,本岗位配备的空气呼吸器结构、性能和正确使用方法:能在60s内正确佩戴空气呼吸器。


过滤式防毒面具管理方面的隐患

隐患

滤毒罐未从防毒面具上取下封塞通路,未建立称重记录。

涉及标准条款

涉及的标准条款: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第4.4.5条:对于每个化学过滤式防毒面具或供氧(气)呼吸防护器应配备专用记录卡,以便记明药罐(盒)或供气瓶的最后检查和更换日期,以及已用过的次数等。滤毒罐在不用时应将通路封塞,以防失效。

图片

隐患

防毒面具老化开裂,滤毒罐超期使用。

涉及标准条款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9.5.3条:企业应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图片

图片


淋洗器、洗眼器管理方面的隐患

隐患①

酸碱储罐卸车区15米内未设置淋洗器。

涉及标准条款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 20571-2014)第5.6.5条: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计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防护措施,淋洗器、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m。

图片

隐患②

酸碱罐区洗眼器水压不足。

涉及标准条款

《人身防护应急系统的设置》(HG/T 20570.14-95)第5.0.1条:安全喷淋洗眼器的性能数据,供水压力为0.2MPa-0.4MPa。

图片

隐患③

淋洗器排水口未引致集液池。

涉及标准条款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 20571-2014)第5.6.5条:淋洗器、洗眼器的排水应纳入工厂污水管网,并在装置区安全位置设置救护箱。

图片


灭火器管理方面的隐患

隐患①

二氧化碳灭火器超期未检。

涉及标准条款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第5.3.2条: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期限为: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图片

隐患②

二氧化碳灭火器未按称重检查。

涉及标准条款

《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 4351.1-2005)第6.7.1条:由灭火剂蒸气压力驱动的灭火器和二氧化碳贮气瓶应用称重法检验泄漏量。

图片




关于本网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新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标识码 4453210026   ICP备案号: 粤ICP备12036698号

主办: 新兴县人民政府    承办: 新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44532102445329号

新媒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