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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新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10:13 来源:新兴县国资办 浏览次数:-字号:


由于现行《新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新府〔202028号)有效期将止,为确保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县国资事务中心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草拟了《新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县国资事务中心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公示文件:《新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公示时间:2023614日——2023626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一)网上公示,新兴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公示意见反馈方式,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言,发电子邮件至邮箱gzbb2989902@163.com,信件寄往“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文华路46号县电教大楼八楼”,邮编:527400

(注:使用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联系人:苏国雄、谢晓文 , 电话:0766-2989902



  附件:新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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