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 移动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门户网站 > 国企信息 > 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新兴县汇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普通工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7 17:32 来源:新兴县国资办 浏览次数:-字号:

 新兴县汇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主营业务:资产经营,项目投资管理及相关行业的经营管理。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工人。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位要求

 招聘人数1名,职位:普通工人(详见附件:新兴县汇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普通工人职位表)

 二、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符合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的专业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和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1023日~1027日止(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必须亲自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

 1、《新兴县汇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普通工人报名表》(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一式一份。

 2、个人简历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相关初级或以上资格证书原件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地点:新兴县汇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新兴县新城镇大南路南段4号内三楼)

 ()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新兴县汇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织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实务技能操作方式进行。

 1、主要测试应聘者思维反应、综合分析能力和文秘写作、语言表达、实务技能操作能力等。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符合要求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为每人2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60)

 ()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岗位优先考虑条件确定名次);体检工作按照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政审: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程序,公司对政审对象的无犯罪记录、计划生育、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核实。

 ()公示:拟聘人选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备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后,由新兴县汇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条文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现行办法确定。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期限另行规定。

()薪酬待遇:

1、被聘人员薪酬待遇按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有关要求执行。

2、被聘人员聘用期间按企业用工政策缴交“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66-2893999,联系人:苏小姐。


附件:

1.附件1:新兴县汇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普通工人职位表 .docx


2.附件2:新兴县汇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普通工人报名表.docx



关于本网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新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标识码 4453210026   ICP备案号: 粤ICP备12036698号

主办: 新兴县人民政府    承办: 新兴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44532102445329号

新媒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