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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中广核新兴风电场“大代小”改造工程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22 15:54 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中广核新兴风电场“大代小”改造工程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中广核新兴风电场“大代小”改造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2887830(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ch2887830@1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1-22号窗口

         邮    编:527400

项目名称:

中广核新兴风电场“大代小”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新兴县太平镇和里洞镇山脊

建设单位:

中广核新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广州市健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广核新兴风电场“大代小”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云浮市新兴县太平镇和里洞镇山脊,申报内容为拆除原项目46台风机及其箱变,拆除35kV架空线路4.52km,拆除35kV埋地集电线路28.12km;原点位更换原项目12台风机为单机容量7.5MW的风机,3叶片,直径193米,轮毂高度110米,各风机配套35kV箱变1个,该项目总装机规模为90MW;原位更换4回35kV埋地集电线路71.1km;新建35kV同塔四回挂双回架空线路10.2km,新建35kV同塔四回挂单回架空线路2.3km;利用原项目塔基18座并新建6座;更换原项目110kV升压站的1台50MVA主变为100MVA主变;项目依托云浮水源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弃渣场1个;项目不新建和拓宽道路,不设置牵张场,不设施工营地;该项目永久占地面积28.91万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3.41万平方米;施工期12个月。项目总投资491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一)水环境: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喷洒降尘,不外排。(二)大气环境: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的尾气等。施工期落实《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年)》扬尘整治“六个100%”的要求等措施可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三)噪声环境:项目施工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采用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等措施。(四)固体废物环境: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废旧电气设备、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施工过程弃方运至云浮水源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弃渣场进行弃渣。建筑垃圾、废旧电气设备、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建筑垃圾中能充分利用的尽量利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清运至有关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废旧电气设备检测合格的用于事故处理消缺备件,存在故障或不可重复利用的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定期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交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蓄电池,及时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统一处理。(5)生态环境施工期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红线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行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绿色施工,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加强监管,可减轻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营运期:(一)噪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55~103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限值。(二)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无一般工业固废产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三)电磁环境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可减少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四)生态环境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表土回填、植被恢复措施,对评价范围的动植物物种、种群的影响较弱,不会对植被覆盖度造成明显影响;评价区域自然景观基本未受到破坏,在干扰消失后通过回填、复绿工程可以修复或恢复;不会对评价区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报告表书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3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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