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新兴县天堂镇高效奶牛养殖场入河排污口允许使用通知书审查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公告的入河排污口允许使用通知书审查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联系电话:0766-2887830(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ch2887830@1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1-22窗口
邮 编:527400
附件:关于新兴县天堂镇高效奶牛养殖场入河排污口允许使用通知书.doc
版权所有:
主办:
粤公网安备44532102445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