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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新兴县泓鑫美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5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6 11:04 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新兴县泓鑫美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5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新兴县泓鑫美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5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2887830(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ch2887830@1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1-22号窗口

         邮    编:527400

项目名称:

新兴县泓鑫美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5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新城工业园晨景路8号1#厂房

建设单位:

新兴县泓鑫美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新兴县泓鑫美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5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新成工业园晨景路8号1#厂房(广东新兴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占地面积6168m2,建筑面积6168m2,主要建筑物为1栋单层厂房。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2台、拉丝机3台、收卷机3台、圆织机100台、淋膜机2台、切袋机3台、缝纫机6台、切割机1台、回收造粒机1台、冷却塔1台、空压机2台。原辅材料主要包括:聚丙烯500吨/年、色母1吨/年、PE塑料颗粒52.2409吨/年、机油25千克/年。生产工艺:聚丙烯、色母-投料-搅拌-拉丝-收卷-编织-(PE塑料颗粒覆膜-)切缝-检验。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切割-造粒-回用。本项目生产规模为环保编织袋250吨/年、环保编织布300吨/年。项目员工50名,内部不安排食宿,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使用已建厂房,施工过程主要是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设备运输、安装时产生的噪声等,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一)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定期更换的冷却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新兴县新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与定期更换的冷却水一并经污水管网汇入新兴县新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拉丝、覆膜、造粒、投料搅拌、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拉丝、覆膜、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标准:NMHC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三)噪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55~80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限值;其他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边角料;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品、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土壤、地下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废气污染物不具有大气沉降影响途径,废水不具备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的途径,按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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