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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新兴县新大地禽畜有限公司饲料厂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5 08:50 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新兴县新大地禽畜有限公司饲料厂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新兴县新大地禽畜有限公司饲料厂扩建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2887830(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ch2887830@1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1-22号窗口

         邮    编:527400

项目名称:

新兴县新大地禽畜有限公司饲料厂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云浮市新兴县簕竹镇榄根村民委员会马屯垌脊

建设单位:

新兴县新大地禽畜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广州自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新兴县新大地禽畜有限公司饲料厂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云浮市新兴县簕竹镇榄根马屯,本次扩建依托现有厂区生产车间建设,扩建前后项目总占地面积不变,主要建筑物为1栋四层办公楼、1栋四层饲料加工厂房、1栋单层锅炉房、1栋单层原料仓、1栋单层成品仓、1栋单层食堂、3栋单层临时宿舍、1栋单层销售棚、1栋单层销售办公区等。扩建后主要生产设备:刮板输送机8台、水平螺旋输送机4台、缝口组合输送机1台、提升机12台、旋转分配器6台、机械式料位器4台、机械式上料位器58台、机械式下料位器60台、叶轮喂料器4台、自动喂料器1台、闭风喂料器2台、宽式粉碎机3台、出仓机24台、双轴高效混合机1台、制粒机(升级型)2台、三辊碎粒机1台、摆式八角冷却器2台、卸料器2台、回转分级筛1台、分级筛1台、酶喷涂机1台、油脂喷涂机3台、磨粉机1台、破碎机1台、螺杆式空压机1台、空气干燥机1台、秤重式油脂添加机1台、燃生物质锅炉(4t/h)1台、软水设备1台、立式圆筒仓8个、立式油罐4个。扩建后原辅材料主要包括:玉米100000吨/年、高粱60000吨/年、二级米糠10000吨/年、豆粕30000吨/年、棉粕5000吨/年、杂粕(葵花籽粕、菜粕等)30000吨/年、矿物原料(石粉、氯化钠)6500吨/年、饲用油脂5000吨/年、添加剂/氨基酸1500吨/年、预混料2000吨/年、机油1.5吨/年、包装材料500吨/年、生物质成型燃料3439.77吨/年。扩建后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初清除杂-粉碎-配料-搅拌混合-熟化-制粒-冷却-碎粒-分级筛-喷油-产品包装。项目扩建后饲料厂年产25万吨种鸡、肉鸡饲料;榄根销售部年销售肉鸡500万只(无变动)。扩建后榄根销售部员工人数8人,在厂区内就餐,不住宿,每日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65天;饲料厂员工人数37人,在厂区内就餐,不住宿,每日两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在现有已建厂房内进行扩建,施工过程主要是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设备运输、安装时产生的噪声等,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一)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废水及软化处理废水、蒸汽冷凝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水、软化处理废水、蒸汽冷凝水经污水处理站(A/O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洗涤用水标准限值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较严值后回用于榄根销售部清洗、淋鸡及厂区内绿化,不外排。(二)大气环境:项目扩建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投料粉尘、卸料粉尘、粉碎粉尘、混合粉尘、冷却粉尘、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至“SNCR+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卸料、投料、粉碎、混合工序粉尘经各自配套的除尘器处理后引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冷却工序粉尘经“沉降室”及喷洒除臭剂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厨房油烟经收集至“静电油烟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6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5)。有组织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锅炉燃烧废气(颗粒物、CO、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限值;氨逃逸浓度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6.1.1的相关标准,即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mg/m3以下。无组织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三)噪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65~80dB(A)。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东、西、北面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面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原料废包装物、锅炉炉渣、锅炉废气治理设施拦截颗粒物、车间除尘设备拦截粉尘、车间地面沉降粉尘、除尘器废布袋、初清除杂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水处理污泥、饲料残渣及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包括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油桶、废机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油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五)土壤、地下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废气污染物不具有大气沉降影响途径,废水不具备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的途径,按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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