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广东正佳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铜芯电缆10万米、铝芯电缆100万米建设项目(重新报批)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广东正佳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铜芯电缆10万米、铝芯电缆100万米建设项目(重新报批)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2887830(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ch2887830@1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1-22号窗口
邮 编:527400
项目名称: | 广东正佳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铜芯电缆10万米、铝芯电缆100万米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新顺大道11号翔顺科技创业园3号厂房、新建厂房 |
建设单位: | 广东正佳电缆实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云浮市金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正佳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铜芯电缆1万米、铝芯电缆1万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已于2024年取得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同意的批复,在建设过程由于规模扩大到年产铜芯电缆10万米、铝芯电缆100万米。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属于重大变动,建设单位申请重新报批。广东正佳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铜芯电缆10万米、铝芯电缆100万米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新顺大道11号翔顺科技创业园3号厂房、新建厂房,占地面积7165.03m2,建筑面积7165.03m2,主要建筑物为2栋单层厂房。主要生产设备:铜拉丝机1台、铝拉丝机2台、框绞机5台、管式绞线机2台、成缆装铠机3台、挤塑机5台、喷码机2台、冷却塔3台、空压机3台、真空干燥机2台、退火炉1台。原辅材料主要包括:铜杆200吨/年、铝杆1000吨/年、钢带10吨/年、聚氯乙烯料355.674吨/年、交联聚乙烯料68.442吨/年、填充绳200吨/年、云母带2吨/年、无纺布10吨/年、喷印油墨234千克/年、稀释剂1404千克/年、清洗剂6千克/年、拉丝油8立方米/年、润滑油0.12吨/年。生产工艺:拉丝-绞丝-退火-挤出绝缘-成缆/绕包-屏蔽-挤出外套-喷码(-擦拭清洁)-检验-包装。本项目生产规模为铜芯电缆10万米/年、铝芯电缆100万米/年。项目员工15名,内部不安排食宿,每天1班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在现有已建厂房内进行扩建,施工过程主要是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设备运输、安装时产生的噪声等,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一)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新兴县新成工业园北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经污水管网汇入新兴县新成工业园北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经污水管网汇入新兴县新成工业园北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挤出、喷码、擦拭清洁工序产生的废气。挤出、喷码、擦拭清洁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标准:NMHC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TVOC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总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Ⅱ时段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标准:总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三)噪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65~85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限值;其他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袋、挤出冷却塔沉渣;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墨/废有机溶剂桶、含油墨/有机溶剂废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拉丝冷却塔沉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土壤、地下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废气污染物不具有大气沉降影响途径,废水不具备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的途径,按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6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