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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广东珩创养殖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饲料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3 09:14 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广东珩创养殖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饲料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广东珩创养殖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饲料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2887830(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ch2887830@1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1-22号窗口

          邮    编:527400

项目名称:

广东珩创养殖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饲料项目

 建设地点:

云浮市新兴县新成工业园东园3号天新冷链厂房 (4#通用加工车间)

建设单位:

广东珩创养殖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广州自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珩创养殖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云浮市新兴县新成工业园东园3号天新冷链厂房(4#通用加工车间)东侧,占地面积3980m2,建筑面积4862m2,主要建筑物为1栋单层(局部地下1层、地上4层)厂房。主要生产设备:投料斗栅格1台、手动闸门1台、脉冲除尘器8台、风机8台、消声器7台、斗式提升机9台、井字架3台、圆筒初清筛1台、永磁筒1台、螺旋输送机13台、栈桥1台、气动闸门4台、玉米仓3台、料位器19台、螺旋清仓机2台、手动/气动一体闸门2台、栈桥及支承1台、投料斗及栅格(原料)1台、气动三通4台、粉碎暂存仓2台、投料斗栅格(辅料)1台、粉料清选筛1台、旋转分配器3台、粉碎喂料器2台、粉碎机2台、粉碎沉降箱体2台、闭风器4台、配料仓9台、配料螺旋9台、配料秤1台、投料斗栅格(预混料口用)1台、双轴桨叶式高效混合机2台、电子定量喷油装置1台、混合沉降箱体及支架平台1台、永磁箱1台、待制粒仓1台、调速螺旋1台、调质器2台、颗粒压制机1台、翻板式冷却塔1台、颗粒破碎机1台、刹克龙1台、回转分级筛1台、缓冲仓(喷油前仓)1台、立式液体离心喷涂机1台、成品仓1台、缓冲斗1台、电子定量包装秤1台、码垛机1台、液压提升吊笼1台、投料斗及栅格1台、暂存斗1台、设备支架1台、油罐系统1台、工频螺杆机1台、储气罐1台、干冷机1台、精密过滤器1台、微机配料系统1台、燃天然气锅炉2台、软水机1台、近红外光谱分析仪1台、鼓风干燥箱1台、电子天平2台、消化炉1台、定氮仪1台、箱式电阻炉1台、电阻炉控温器1台、万用电炉1台、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双蒸水器1台、硬度计1台、粉碎机1台。原辅材料年用量为:玉米46900吨、高粱12500吨、糙米6570吨、植物油1850吨、辅料10230吨、机油0.06吨、包装材料10.5吨,天然气38.2万立方米,无水碳酸钠16克、硫酸铵16克、硼酸2.5千克、浓硫酸(50%)20升、氢氧化钠20千克、甲基红2克、溴甲酚绿6克、五水硫酸铜1000克、硫酸钾14千克、盐酸(37%)12.3升、磷酸二氢钾2克、硝酸(68%)4升、钼酸铵300克、偏钒酸铵20克、基准物碳酸钙26克、乙二胺四乙酸二钠2千克、氢氧化钾4升、三乙醇铵2升、乙二胺1升、盐酸羟铵160克、孔雀石绿2克、可溶性淀粉300克、钙黄绿素2克、甲基麝香草酚蓝2克、百里香酚酞2克、氯化钾100克。生产工艺:散装原料-卸料-初清除杂-筒仓暂存-投料-粉碎-袋装原料-入库暂存-人工投料-初清除杂-配料仓暂存-配料-搅拌混合-熟化-制粒-冷却碎粒-分级筛-喷油-检测-包装-码垛-出货。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肉鸡饲料2.8万吨、鸭饲料2.6万吨、鹅饲料2.6万吨。项目员工15名,内部不安排食宿,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40天。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使用已建厂房,施工过程主要是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设备运输、安装时产生的噪声等,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一)水环境:本项目依托园区洗手间,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水。近期,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水由园区委托第三方用槽罐车运至新兴县新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水经污水管网汇入新兴县新成工业园东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卸料、投料、粉料清选、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冷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臭气浓度,生产过程产生的臭气浓度,检测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颗粒物,锅炉燃烧废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卸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料清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冷却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刹克龙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标准:锅炉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排放执行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三)噪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60~85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原料废包装袋、车间除尘设施拦截粉尘、车间地面沉降粉尘、除尘器废布袋、除杂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饲料残渣、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包括检测清洗废水、废弃实验耗材、试剂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桶、废机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车间除尘设施拦截粉尘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废气污染物不具有大气沉降影响途径,废水不具备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的途径,按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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