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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广东均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4500吨铝塑膜、易拉罐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9 08:20 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广东均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4500吨铝塑膜、易拉罐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广东均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4500吨铝塑膜、易拉罐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2887830(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ch2887830@1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1-22号窗口

         邮    编:527400

项目名称:

广东均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4500吨铝塑膜、易拉罐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下坪村白石坑(办公楼)(北边厂房)

建设单位:

广东均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广州市碧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均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4500吨铝塑膜、易拉罐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下坪村白石坑(办公楼)(北边厂房),占地面积3150m2,建筑面积3150m2,主要建筑物为1栋单层厂房。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4台、分离器3台、输送带3台、烘干机1台、储存器3台、节能加热机12台、水冷却水塔1台、热水泵3台、真空泵3台、燃烧器1台、空压机组1台。原辅材料年用量为:铝塑膜2000吨、易拉罐2500吨,原料仅来源于食品行业。生产工艺:分拣-破碎-筛选-预热-烘干。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铝碎屑3448.310吨、塑料碎屑及塑料块1049.318吨。项目员工10名,内部不安排食宿,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使用已建厂房,施工过程主要是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设备运输、安装时产生的噪声等,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一)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定期更换的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定期更换的冷却水一并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后回用于园区绿化。(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破碎和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臭气浓度。破碎和筛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VOC排入焚烧炉燃烧。有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热处理炉二级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热处理炉二级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三)噪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65~85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分拣废弃物、除尘灰、废布袋;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土壤地下水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废气污染物不具有大气沉降影响途径,废水不具备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的途径,按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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