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新环罚字〔2019〕8号(新兴建兴陶瓷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新兴县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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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罚字〔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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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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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建兴陶瓷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的场所堆放、贮存、处置固体废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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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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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到新兴建兴陶瓷有限公司位于新兴县稔村镇布夏工业区的建筑陶瓷制品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5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达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新兴建兴陶瓷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的场所堆放、贮存、处置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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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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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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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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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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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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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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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建兴陶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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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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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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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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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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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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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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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45321666464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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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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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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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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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款人民币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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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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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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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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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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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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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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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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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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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主办:
粤公网安备44532102445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