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昌化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新环罚字〔2017〕51号
发布时间:
新兴县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环罚字〔2017〕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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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
新兴健昌化工有限公司未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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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新兴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11月6日到位于新兴县稔村镇页村村委员会簕呈村的新兴健昌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新兴健昌化工有限公司未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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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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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1: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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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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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兴健昌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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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14453006964956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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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梁学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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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1、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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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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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新兴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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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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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
52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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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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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主办:
粤公网安备44532102445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