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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新环罚字〔2018〕11号

发布时间:2018-05-14 00:00 来源:新兴县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字号:

新兴县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环罚字〔2018〕11号

处罚名称:

戚培杰(新兴县东成镇森村村委森村3队戚培杰养殖场负责人)涉嫌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物防治设施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处罚事由:

新兴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3月12、13日到位于新兴县东成镇森村村委森村3队的戚培杰养猪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戚培杰养殖场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物防治设施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三)(六)项。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戚培杰(新兴县东成镇森村村委森村3队戚培杰养殖场负责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1228XXXXXXXX2217

法定代表人

戚培杰

处罚结果:

1、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11

处罚机关:

新兴县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5274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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