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新环罚字〔2018〕24号 (蓝吧餐饮店)
发布时间:
新兴县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环罚字〔2018〕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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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
新兴县新城镇蓝吧餐饮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音响设施,其边界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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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我局收到群众反映新兴县新城镇蓝吧餐饮店营业中音乐噪声影响周边群众休息,执法人员2018年9月25日晚上到新兴县新城镇蓝吧餐饮店位于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东(新兴县木材公司商铺东至西第五、六卡)的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新兴县新城镇蓝吧餐饮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音响设施,其边界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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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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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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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2: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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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兴县新城镇蓝吧餐饮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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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2445321MA51TTYG1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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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银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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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1、罚款人民币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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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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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新兴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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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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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
52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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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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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主办:
粤公网安备44532102445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