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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新环罚字〔2019〕9号( 新兴县新城镇东和家禽屠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09 08:56 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

新兴县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环罚字〔2019〕9号

处罚名称:

新兴县新城镇东和家禽屠宰中心涉嫌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鸡鸭屠宰场

处罚事由:

2019年6月11日晚,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新兴江整治办工作人员到达位于新城镇雨洞村民委员会竹围村民小组“大旧垌、洋楼垌、深耕垌”的新兴县新城镇东和家禽屠宰中心的鸡鸭屠宰场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发现新兴县新城镇东和家禽屠宰中心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鸡鸭屠宰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兴县新城镇东和家禽屠宰中心(原余锦荣鸡鸭屠宰场)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2445321MA53CRQ386

法定代表人

余锦荣

处罚结果:

1、罚款人民币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9.5

处罚机关:

新兴县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5274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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