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普通
新发改价格〔2018〕22号 |
|
新兴县殡仪馆、万福园公墓有限公司:
根据《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和市发展和改局、市民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18]4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原新兴县物价局《关于殡葬服务项目收费等问题的通知》(新价[2011]49号)和《关于万福园公墓收费等问题的通知》(新价[2014]39号)收费文件废止。
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7日
主题词: |
|
抄送:新兴县民政局,新兴县新城镇,新兴县车岗镇,新兴县水台镇,新兴县稔村镇,新兴县东成镇,新兴县太平镇,新兴县里洞镇,新兴县六祖镇,新兴县大江镇,新兴县天堂镇,新兴县河头镇,新兴县簕竹镇 抄报: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云浮市民政局 |
|
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18年8月18日印发 |
版权所有:
主办:
粤公网安备44532102445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