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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殡仪馆服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09-10 08:36 来源:新兴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字号: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为了帮助您更高效、便捷地办理殡仪馆相关业务,我们特别编制了这份详尽且实用的业务工作一次性告知书。请您耐心细致地阅读,以便能够顺利完成各项手续。

  一、死亡证明是办理丧事的首要文件,需由卫生健康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请妥善保管此证明,后续流程中会多次用到。

  二、若需遗体接运服务,您可以通过致电新兴县殡仪馆(0766-2910560)进行遗体接运信息登记。殡仪馆接到信息后会及时派车接运遗体,确保逝者能够妥善安置。

  三、前往殡仪馆业务大厅,向工作人员提供办理火化业务所需手续: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逝者生前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关系证明(逝者与经办人不在同一户口本)。

  5.尸体处理通知书(意外死亡需公安部门开具)。

  四、我县已于2015年9月起全面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凡是死亡后遗体在我县殡仪馆实行火化的以下人员:

  (1)本县户籍居民。

  (2)无户籍老人,由户籍当地派出所证明是长期居住人员。

  (3)夭折的尚未入户的新生儿。

  (4)越南籍妇女等外来长期居住无户籍人员,村(居)委会证明是外来长期居住无户籍人员。

  (5)本县户籍居民在外地殡仪馆火化后提供有效资料的居民,可享受政府提供的7项免费殡葬基本服务(县外户籍遗体凭在我馆办理的有效资料,到户籍当地殡仪馆按政策退回基本殡葬服务费),同时也结合群众需求提供个性化殡葬服务项目,群众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家庭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服务项目,确定好服务内容后,签订《殡仪服务合同》,以确保后续流程顺利进行。

  五、遗体告别火化。按照约定的时间,举办遗体告别仪式和火化手续后,家属可以领取《遗体火化证明》(《遗体火化证明》是后续办理相关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勿遗失)和骨灰领取证在休息区耐心等候,工作人员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规范。火化完成后工作人员将通知家属在统一领灰处比对骨灰领取证,确认无误后将骨灰交给家属。根据个人意愿和家庭情况,选择合适的骨灰寄存或安葬方式。如需在殡仪馆寄存骨灰,请将骨灰送至骨灰寄存处与业务工作人员交接;的不需寄存,领取骨灰后可自行离开殡仪馆。

  六、监督与咨询

  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建议,欢迎随时拨打以下电话:

   新兴县殡仪馆:0766-2911562、0766-2911980

   新兴县民政局:0766-2883231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此致

敬礼!

           

                            新兴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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