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兴县民政局关于2020年5月20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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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制人员流动、聚集引发的潜在传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结合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婚姻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20年5月20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公告如下:
一、我局决定5月20日当天所有婚姻登记业务全部只受理网上预约登记,暂停受理现场申请。网络实行两次放号,4月29日早上九点,5月12日早上九点两个时间段。如果在5月20日前接到解除疫情的相关文件通知,我局会适当增加当天婚姻登记预约量。
二、不带亲友团,减少人群扎堆,避免交叉感染。建议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等业务的当事人,先提前2至30天登录“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网https://www.gdhy.gov.cn/、或“粤省事”平台预约,再按预约好的日期和时间段、前往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办证,不携带亲友团,尽可能减少同时出现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的人流量。
三、先预审,提前了解办证要求和流程,减少滞留婚姻登记机关的时间。已预约的当事人,可以提前电话联系已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通过qq(362718219)、微信或“粤省事”小程序中“信息预录和材料预审”功能,通过对比证件证明材料样板进行自查预审等方式把双方资料发送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预审。也可以携带双方资料预约婚姻登记机关实行证件预审和资料填写。
四、做好个人健康情况自查,有特殊情况的,提早向婚姻登记机关电话报备。如果当事人曾与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亲属朋友接触、本人亲属及接触过的朋友中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的,建议居家观察14天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请先确诊无感染后再登记。根据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规定,为了公共安全,请佩戴口罩进入婚姻登记机关,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根据工作指引文明办证。
重大疫情面前,生命和健康安全第一,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新兴县民政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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