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兴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新兴县卫生工作者协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
新兴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新兴县卫生工作者协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新民【2020】180号
新兴县卫生工作者协会:
你会报来的《关于新兴县卫生工作者协会注销登记的申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经研究,同意注销新兴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回收“新兴县卫生工作者协会”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协会注销后,即终止一切活动。“新兴县卫生工作者协会”的印章、财务专用章作废并上缴登记管理机关,财务凭证按规定及时上缴业务主管单位。
此复。
新兴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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