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新兴海外联谊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4-29 10:41 来源:新兴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次 【字号: 大中小】
新民〔2021〕54号
新兴海外联谊会:
你会报来的《关于新兴海外联谊会注销登记的申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经研究,同意注销新兴海外联谊会,回收“新兴海外联谊会”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协会注销后,即终止一切活动。“新兴海外联谊会”的印章、财务专用章作废并上缴登记管理机关,财务凭证按规定及时上缴业务主管单位。
此复。
新兴县民政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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