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新兴县摄影协会)
发布时间:2021-12-07 08:33 来源:新兴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次 【字号: 大中小】
新民许社准字〔2021〕第38号
新兴县摄影协会:
你于2021年12月2日提出的关于新兴县摄影协会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称变更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12月3日受理。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你会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称变更登记的行政许可。
新兴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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