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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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规定,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积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年度报告、换届备案、日常抽查、等级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社会组织章程履行、内部治理、业务活动、信息公开、对外交往等情况。要严格审查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内容,紧盯活动重要环节,要求各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不出政治问题、导向问题、安全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会议、通知、培训、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组织及会员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四个服务”作用,推动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行为自律。各级社会组织要坚决做到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等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要积极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强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管理,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积极发动会员或会员单位踊跃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进一步营造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会议管理。各级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举办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和研讨会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确保活动内容健康、价值导向正确、正面效果突出、得到社会认可。落实重大活动和重大事项事先备案制度,事先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备案。严守宣传报道纪律,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要慎重选择合作对象,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参与单位”、“指导单位”等方式与其他主体合作开展活动的,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活动过程监管。要厉行节约、勤俭务实,不得组织或参与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规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
四、加强收费管理。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云浮市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实施方案》(云民发〔2021〕1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制定、修改会费标准应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不得收取会费。对于其他能够由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行业协会商会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根据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并向社会公示。经营服务性收费应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五、加强疫情防控。元旦、春节将至,人流物流大幅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各级社会组织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减少聚集性活动,降低疫情发生风险,社会组织举办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和研讨会等活动,尽量采取通过线上、视频方式或通讯等方式。不适用线上方式或确需线下举办的,要科学控制人员规模,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出差及商务活动,劝导市外人员非必要不要来云返云。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工作单位和所在社区(村)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云后,须向工作单位和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云浮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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