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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县性社会组织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6 16:57 来源:新兴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字号:

全县性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粤民规字〔2019〕3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粤民规字[2023]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县性社会组织2024年度工作报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天)在新兴县民政局依法登记的全县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

  二、年报时间

  社会组织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向我局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社会组织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

  三、年报方式

  (一)材料报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前置审查。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一律退回重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四、年报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按照规定表格填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等情况;其他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和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应当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年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

  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gdsmz2.gdnpo.gov.cn/home/index/mlogin?k=gdyf),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再点击左侧菜单的“2024年度工作报告”入口,按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填写。

  (二)上传附件

  1.社会组织须下载打印承诺书页面,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2.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需下载打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页面,扫描或拍照上传。

  (三)信息公开

  1.通过“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系统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将分批次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慈善组织除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填写年报外,还应当及时在“慈善中国”网站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全文。

  3.年度工作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六、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三)社会组织发现或受登记管理机关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指出其填报公开的年度工作报告信息不规范完整的,应当及时撤回更正,最多撤回更正一次,且最后更正日期应在7月31日之前完成。

  七、其他事项

  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社会组织年报及信息公示业务开展咨询、指导等服务,对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出具监测评价报告。

    八、年报咨询

  (一)第三方机构咨询电话:8833066(云浮市勇华社会组织评估中心)。

  (二)县民政局业务咨询电话:2882386。



 


 新兴县民政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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