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2026-2027年新兴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租赁补贴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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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租赁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2021〕12号)“公租房的租金价格应当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情况和住房保障水平适时进行调整,原则上每2年调整一次。如每2年调查所得的当期市场租金与正在实施公租房租金参照的原市场租金之间的变化浮动幅度在10%(含10%)以内,公租房租金标准和租赁补贴计发基数不作调整”规定,结合我县城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情况,现起草了《关于2026-2027年新兴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租赁补贴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4日。
二、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书面意见寄至:新兴县新城镇果园路71号新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2室(邮政编码:527400),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二)电话意见请致电:0766-6635193(请留下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附件:关于2026-2027年新兴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租赁补贴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新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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