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上半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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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现通报2022年上半年的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一、新兴县某某陶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专利的产品案。
当事人生产销售假冒专利陶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新兴县新城镇某某食品商行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卷烟案。
当事人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卷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云浮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医用退热贴外包装标注的专利标识不规范案。
当事人销售的医用退热贴外包装上标注了“四项专利”,该商品标注的专利标识不规范行为,违反《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消除或修正尚未出售的违法产品包装的专利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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