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筑牢安全防线 守护万家平安——新兴县构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三位一体”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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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安全管理责任重于泰山。新兴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关。目前,全县共有持证经营点94家,其中专店79家、专柜15家。立足工作实际,我县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施策,构建以“仓库隔离存放、玻璃专柜展示、规范布局严管、立体管控宣传”为核心的安全标准体系,打造“硬隔离+严管控+广宣传”三位一体防控网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坚持硬隔离强基固本,构筑物理防线“防火墙”
在烟花爆竹经营店铺空间布局上,我县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刚性落实防火墙要求,以物理隔断筑牢安全根基。一是临时存放点与店面实施实体墙(不燃体)分隔。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店铺的临时储存点与销售店面之间,必须采用符合建筑规范的实体墙(不燃体)完全隔离,严禁预留任何门窗洞口,确保储存区域与人员活动区域彻底物理阻断。坚持“少展示、多储存”原则,将绝大部分烟花爆竹规范存放于临时存放点,仅留少量商品用于店面展示,最大限度降低意外发生时爆炸连锁反应的风险。二是店铺与相邻商铺实施实体十八墙分隔。各零售店与周边商铺之间,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标准以实体十八墙分隔,确保每个经营单位独立成区、互不干扰,有效防范毗邻区域发生事故时的波及风险,构筑起坚实的安全防护屏障。

二、坚持玻璃柜规范展示,拧紧销售环节“安全阀”
针对烟花爆竹展示环节的火灾风险,我县统一推行玻璃专柜分隔展示模式,以精细化管控拧紧安全链条。所有用于展示的烟花爆竹商品,必须全部置于定制玻璃展示柜内,并将烟花和爆竹分柜摆放,不能混放。展示柜采用密闭性设计,既方便群众清晰选购产品,又能有效隔绝外部火源、热源,严防顾客直接接触样品,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展示柜内部按照产品规格科学设置隔层,确保样品摆放整齐有序,杜绝堆叠挤压现象。同时,严格执行玻璃柜摆放位置避开阳光直射和热源附近的要求,进一步降低环境因素引发的安全风险,让规范展示成为保障安全的重要屏障。
三、坚持严管理标本兼治,织密源头治理“防控网”
在整体布局和日常管理上,我县坚持“五个严禁”铁律,以严管严治推动源头治理。一是严禁店外摆放展示。所有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入柜经营,坚决杜绝店外摆摊设点、占道展示等行为,切实维护经营秩序,避免室外环境因素引发安全风险。二是严禁店内人员居住。严格执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治理要求,全面清理店铺内床铺、厨房等生活设施,确保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完全分离,从空间布局上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严禁超量储存堆放。严格按照核定储量控制店内产品总量,规范货品堆放,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严禁零售店边燃放。严禁在零售店周边80米范围内燃放、试放烟花爆竹,并在店铺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落实专人巡查劝导,从外部环境上消除意外引爆风险。五是严禁禁放禁燃区域燃放。严格执行禁放规定,严禁在禁燃区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四、坚持严管严查广宣传,构建群防群治“同心圆”
在强化硬件建设和严格管理的同时,我县坚持严管严查与宣传引导并重,推动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组建专项联合执法工作组,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旺季“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震慑态势,行动期间公安部门查处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2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1起,行政拘留3人,收缴烟花78箱、鞭炮60条;应急管理部门查处超范围经营、销售违规产品案件2宗,扣押非法烟花爆竹71箱。春节假期期间,建立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全天候巡查机制,对经营网点及周边燃放行为实施重点监管,检查组共检查零售店94家,发现并整改隐患105项;同时利用无人机空中巡查513架次,教育驱赶违法燃放行为157人,受理并查处违规燃放案件25起,行政罚款25人,确保风险可防可控。全面推进安全宣传全覆盖,督促全县94家经营店铺在醒目位置张贴“五个严禁、三个务必”宣传海报及禁燃区域图,通过“进门可见”的视觉提示和常态化宣传引导,累计提醒顾客2万余人次,并借助短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扩大宣传,相关视频文章观看量达6.2万人次,推动经营户和广大群众安全意识不断提升,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格局。

通过“三位一体”防控体系实践,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店铺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下一步,新兴县将持续巩固拓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筑牢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防线,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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