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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6-07-23 20:08 来源: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字号:

  


       一、背景依据

      殡葬是重大民生事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殡葬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对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监管,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更好满足“逝有所安”需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要求,坚持公益性定位,充分考虑我省实际,草拟《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二、起草思路

   充分体现公益属性。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殡葬基础服务从殡仪向安葬环节延伸,基础项目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基础项目的收费价格同样依法严格管理。

   调整政府定价权限。根据国家公益事业价格改革工作部署,按照发改价格〔2026〕108号规定,将殡葬服务收费定价权限从“授权市、县人民政府”调整为“授权地级以上市级人民政府”。

   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殡仪非基础项目、部分经营性公墓与丧葬用品价格,由民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进销差价(率)等方式进行管理。

   三、主要内容

   强化殡葬服务收费管理。重点体现分类管理思路,殡仪服务区分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基础项目由省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基础项目由市级民政部门确定,采用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安葬服务收费根据公墓属性实行分类管理,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健全殡葬服务收费制度。重点健全完善四项制度,一是加强政府定价行为管理,对定价原则、定调价程序等进行规范;二是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控收费项目,清单之外不得收费;三是完善政策评估优化机制,定期评估收费政策实施情况并及时调整优化;四是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殡葬服务机构的名单、性质以及收费目录清单等信息集中公示、及时更新。

   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重点体现指导和监管,加强丧葬用品价格指导,做好明码标价指导,加强收费行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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