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办组织多部门开展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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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取江苏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2月28日,县安委办组织新城镇政府、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全县小区电动自行车存放点、充电桩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小区内的架空楼层、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开展安全检查。
同时,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宣传如何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等常识,要求其通过在住宅小区内张贴海报,在业主微信群转发公众号、视频号等方式,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知识,引导群众规范停车、正确充电,督促居民不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不私接乱接电线充电等,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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