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兴县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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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2 月 4 日在新兴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新兴县财政局局长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新兴县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监督和各镇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同时积极发挥财政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作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支出以及基础设施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财政运行日趋良好。
(一)2014年财政收入情况
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55079万元,完成年预算104.69%,同比增收26897万元,增长11.79%。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4977万元,完成年预算100.05%,同比增收24398万元,增长22.06%。
1、税收收入完成83737万元,完成年预算100.11%,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2.04%,同比增收13815万元,增长19.76%,其中:
(1)增值税完成13449万元,完成年预算100.52%,同比增收1718万元,增长14.64%。
(2)营业税完成14235万元,完成年预算119.02%,同比增收1227万元,增长9.43%。
(3)个人所得税完成4602万元,完成年预算102.04%,同比减收2790万元,下降37.74%。
(4)企业所得税完成5637万元,完成年预算104.18%,同比增收1423万元,增长33.77%。
(5)耕地占用税完成15020万元,完成年预算105.63%,同比增收4543万元,增长43.36%。
(6)契税完成9155万元,完成年预算108.37%,同比增收987万元,增长12.08%。
(7)其他税收收入完成21639万元,完成年预算84.16%,同比增收6707万元,增长44.92%。
2、非税收入完成51240万元,完成年预算99.95%,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96%,同比增收10583万元,增长26.03%。
上级补助收入(包括税收返还 )完成111906万元。
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完成348万元。
上年结余7848万元。
(二)2014年财政支出情况
2014年,我县财政总支出完成245140万元,完成年预算 100.61%,同比增支24806万元,增长11.2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41571万元,完成年预算100.48%,同比增支24925万元,增长11.5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37496万元,完成年预算95.32%,同比增支6193万元,增长19.78%。
2、国防支出完成467万元,完成年预算103.09%,同比减支281万元,下降37.57%。
3、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0396万元,完成年预算111.00%,同比减支152万元,下降1.44%。
4、教育支出完成51078万元,完成年预算100.35%,同比减支6131万元,下降10.72%。
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3954万元,完成年预算101.49%,同比增支248万元,增长6.69%。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690万元,完成年预算100.52%,同比增支99万元,增长2.76%。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0686万元,完成年预算106.20%,同比增支2398万元,增长8.48%。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5849万元,完成年预算106.43%,同比增支1437万元,增长5.89%。
9、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219万元,完成年预算105.01%,同比增支1113万元,增长27.11%。
10、城乡社区支出完成4818万元,完成年预算123.86%,同比增支1989万元,增长70.31%。
11、农林水支出完成23473万元,完成年预算110.30%,同比减支2725万元,下降10.40%。
12、交通运输支出完成9691万元,完成年预算105.26%,同比增支3303万元,增长51.71%。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629万元,完成年预算329.32%,同比减支1074万元,下降63.07%。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1973万元,完成年预算276.33%,同比减支220万元,下降10.03%。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1230万元,完成年预算 152.04%,同比减支37万元,下降2.92%。
16、住房保障支出完成6049万元,完成年预算106.46%,同比增支1527万元,增长33.77%。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782万元,完成年预算100.64%,同比增支217万元,增长38.41%。
18、债务付息支出完成206万元,完成年预算100.98%,同比增支19万元,增长10.16%。
19、金融支出完成2万元。
20、其他支出完成23883万元。
上解支出完成2398万元。
转贷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完成1171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9939万元。
(三)2014年财政基金收支情况
财政基金总收入73753万元。其中:
1、政府性基金收入46027万元。其中: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73万元。
(2)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28万元。
(3)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万元。
(4)地方育林基金收入373万元。
(5)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8万元。
(6)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23万元。
(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241万元。
(8)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18万元。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6332万元。
(10)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148万元。
(11)彩票公益金收入239万元。
(1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750万元。
(1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961万元。
(14)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103万元。
(15)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24万元。
2、基金补助收入11770万元。
3、调入资金收入15956万元。
财政基金总支出70150万元。其中:
1、政府性基金支出70150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1459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6941万元(含教育创强支出4305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408万元。
(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5万元。
(7)其他支出530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3603万元。
(四)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
1、狠抓收入,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2014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497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0.05%,同比增收24398万元,增长22.06%;非税收入完成51240万元,同比增长26.03%,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例为37.96%,低于全市平均(40.78%)2.82个百分点。收入总量和增幅均居全市第一;非税收入比例全市最低。
2、优化支出,着力保障民生事业和重点项目建设。
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将更多财力用于保障民生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加强支出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各项民生政策措施落到实处。2014年,我县对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共完成17283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1.55%。
3、加大力度,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方面抓住省直管县财政的有利时机,加强与省市部门的沟通,加大项目资金申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另一方面,大力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招商引资,重点支持支柱产业技改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财源。2014年,共向上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11906万元,有效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了地方可用财力。
4、强化监管,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决算公开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完善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办法,规范评审程序等,降低政府投资成本。2014年,共评审工程预、结算项目451项,审核资金63511.08万元,审减资金2115.82万元。三是加快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上线工作,为执收单位、代收银行和财政部门三方建立实时监管平台,全面提升非税收入征管水平。四是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着力改善基层财政所办公设施和服务条件,规范乡镇财政资金和农村财务管理。
二、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全面落实“稳定增长、促进转型、平衡收支、厉行节约、保障民生”各项政策措施,依法强化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投入。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5年财政总收入安排 249233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1888 万元增加77345万元,增长45%,其中: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59273 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34977万元,增加24296万元,增长18%。
1、税收收入98810万元(其中:增值税15870万元、营业税16800万元、企业所得税6650 万元、个人所得税 5500万元、耕地占用税17675 万元、契税10800万元、其他税收25515万元), 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5073万元,增长18%。
2、非税收入60463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13970万元、罚没收入1847万元、专项收入60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3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 有偿使用收入36195万元、其他收入19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9223万元,增长18%。
上级补助收入(包括税收返还)80021万元。
上年结余9939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按照《预算法》“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财政总支出相应安排2492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1888 万元,增加77345万元,增长45%。其中: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24533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8650万元,增加76680万元,增长45.4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万元,增长0.16%。
2、国防支出3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3万元,下降 16.11%。
3、公共安全支出73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83万元, 增长13.75%。
4、教育支出548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801万元,增长21.73%。
5、科学技术支出 2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万元,增长17.93%。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万元,增长5.02%。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025万元,增长56.46%。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93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228万元,增长189.66%。
9、节能环保支出12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万元,增长4.01%。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7.77%。
11、农林水事务支出116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65万元,增长32.62%。
12、交通运输支出15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万元,增长4.76%。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万元,增长27.97%。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 万元,增长14.00%。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7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7万元, 增长15.69%。
16、住房保障支出60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8万元,增长20%。
17、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7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0.40%。
18、预备费支出73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00万元,增长45.45%。
19、债务付息支出182万元,主要是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万元,下降10.78%。
20、其他支出664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091万元,增长68.81%。
上解支出24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0万元,增长16.93 %。
转贷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486万元。
(三)2015年财政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财政基金预算总收入预算安排47801万元。其中:
1、政府性基金收入44198万元。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00万元。
(2)散装水泥资金收入30万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8000万元。
(4)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20万元。
(5)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0万元。
(6)彩票公益金收入230万元。
(7)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700万元。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600万元。
(9)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8万元。
2、上年结余3603万元。
基金预算总支出预算安排47801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3620万元。
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30万元。
3、其他支出3851万元。
(四)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
201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36万元,主要是股利、股息收入。201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根据2014年全县国有企业(参股控股企业)利润测算国资收益。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36万元,主要用于列支部分民生项目。收支平衡。
(五)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2273.18万元;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8886.5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3386.5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6099.25万元。
三、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增收节支,努力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2015年,我县财政将围绕县中心工作,坚持改革创新,狠抓收入,优化支出,为我县争当全市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示范区排头兵、建设美丽幸福新兴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具体抓好以下“五个突破”:
一是坚持把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8%的目标,强化征管,在深挖潜力、做大财政蛋糕上取得新的突破。
二是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财政重要职责,积极筹措资金,培植财源,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上取得新的突破。
三是坚持把建设美丽幸福新兴作为奋斗目标,厉行节约,集中财力保民生、保重点,在改善民生福祉、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上取得新的突破。
四是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财政发展的活力之源,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创新财政体制机制、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上取得新的突破。
五是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保证,加强学习,健全制度,在改进作风、规范管理上取得新的突破。
各位代表,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奋发进取,改革创新,确保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跨越发展、构建幸福新兴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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