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预算草案关于转移支付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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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兴县预算草案转移支付80021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410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035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070万元;2011年省以下财政体制补助收入271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3714万元,县级基本财务保障制奖补资金7100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171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2035万元,教育转移支付收入4963万元,专项补助收入27118万元(2015年预算安排数主要是中央、省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和省对直管县财政试点县的补助),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保障、养老保险、公检法司、粮油等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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