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9〕1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 16:27 来源:新兴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次 【字号: 大中小】
关于本网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新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标识码 4453210026 ICP备案号: 粤ICP备12036698号
主办: 新兴县人民政府 承办: 新兴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44532102445329号